通学网 欢迎您!
课程导航

首都师范大学艺考类艺术专业考试方案调整说明及备考指引

时间: 05-06

首都师范大学艺考类艺术专业考试方案调整说明及备考指引

艺考考核形式调整背景与政策核心

近期,首都师范大学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作出重要调整。这一变动牵动着众多备考艺术专业考生的关注——对于选择音乐学(师范)、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、舞蹈学(师范,含京籍单列)及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(初等教育,师范)专业的考生而言,考核形式将从传统的现场考试转为视频材料提交评审。这一调整既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必要举措,也体现了高校在艺术人才选拔中对多元能力评估的探索。
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此次调整并非临时性安排,而是学校基于人才培养需求与考核公平性综合考量后的系统性优化。考生需及时了解政策细节,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备考规划。

涉及专业范围与具体考核规则

本次考试方案调整覆盖5大核心专业方向:

  • 音乐学院音乐学(师范)专业:侧重师范类艺术素养的综合评估,视频材料需体现教学实践与专业技能的结合;
  • 音乐表演专业:聚焦舞台表现力与技术精准度,要求视频完整呈现指定曲目的演奏/演唱全过程;
  • 录音艺术专业:除基础音乐能力外,需附加音频录制、后期处理的实操片段,展示声音创作与技术应用能力;
  • 舞蹈学(师范,含京籍单列)专业:强调舞蹈技巧规范性与教学示范能力,视频需包含独舞表演与模拟课堂片段;
  • 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(初等教育,师范)专业:突出儿童音乐教育适配性,视频内容需涵盖儿童歌曲弹唱、音乐游戏设计等场景。

所有专业均取消现场集中考试环节,改为由考生自主提交符合要求的视频材料。评审专家将通过多维度评分体系对材料进行评估,评分标准与原现场考试保持一致,确保考核公平性不受形式变化影响。

视频材料提交关键注意事项

视频材料作为此次考核的核心依据,其质量直接影响最终评审结果。考生需重点关注以下细节:

  1. 拍摄设备与画质要求:建议使用专业摄像机或高清手机(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),避免使用美颜、滤镜等影响真实效果的功能;
  2. 录制环境与背景:选择光线均匀、无回声的封闭空间(如琴房、舞蹈教室),背景保持简洁(推荐纯色墙面),避免无关人员或物品入镜;
  3. 内容完整性与时长控制: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曲目/动作要求录制,不得剪辑或拼接,单段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(特殊专业另有说明的除外);
  4. 文件格式与命名规范:统一采用MP4格式,文件名需包含"姓名+报考专业+材料类型"(如"张三-音乐表演-主科曲目"),确保上传系统可准确识别;
  5. 提交时间节点:需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上传(具体时间以修订版招生简章为准),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。

特别提醒,视频材料需真实反映考生当前专业水平,若发现剪辑、代考等违规行为,将按学校招生章程相关条款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。

备考策略与官方信息获取渠道

面对考核形式的转变,考生需调整备考重点:

对于技术类专业(如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),需加强自我录制与回放分析能力,通过反复练习提升镜头前的稳定性;师范类专业考生(如音乐学(师范)、舞蹈学(师范))则需强化教学场景模拟训练,在视频中突出"示范-讲解"的连贯性。

为确保信息准确性,所有调整细则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《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》(修订版)及《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(初等教育,师范)本科专业招生简章》(修订版)为准。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官方资料:

  • 登录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(网址需通过学校官网导航栏"招生"板块进入);
  • 关注"首师招生"官方微信公众号,及时接收修订版简章推送通知;
  • 拨打招生咨询热线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7:00),咨询具体技术问题或材料提交疑问。

最后强调,此次考试方案调整是高校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的重要尝试,考生应积极适应变化,以更全面的准备迎接考核。无论形式如何调整,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稳定的临场表现始终是核心竞争力,祝各位考生在艺考之路上取得优异成绩!

0.057558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