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首都师范大学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作出重要调整。这一变动牵动着众多备考艺术专业考生的关注——对于选择音乐学(师范)、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、舞蹈学(师范,含京籍单列)及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(初等教育,师范)专业的考生而言,考核形式将从传统的现场考试转为视频材料提交评审。这一调整既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必要举措,也体现了高校在艺术人才选拔中对多元能力评估的探索。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此次调整并非临时性安排,而是学校基于人才培养需求与考核公平性综合考量后的系统性优化。考生需及时了解政策细节,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备考规划。
本次考试方案调整覆盖5大核心专业方向:
所有专业均取消现场集中考试环节,改为由考生自主提交符合要求的视频材料。评审专家将通过多维度评分体系对材料进行评估,评分标准与原现场考试保持一致,确保考核公平性不受形式变化影响。
视频材料作为此次考核的核心依据,其质量直接影响最终评审结果。考生需重点关注以下细节:
特别提醒,视频材料需真实反映考生当前专业水平,若发现剪辑、代考等违规行为,将按学校招生章程相关条款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。
面对考核形式的转变,考生需调整备考重点:
对于技术类专业(如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),需加强自我录制与回放分析能力,通过反复练习提升镜头前的稳定性;师范类专业考生(如音乐学(师范)、舞蹈学(师范))则需强化教学场景模拟训练,在视频中突出"示范-讲解"的连贯性。
为确保信息准确性,所有调整细则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《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》(修订版)及《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(初等教育,师范)本科专业招生简章》(修订版)为准。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官方资料:
最后强调,此次考试方案调整是高校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的重要尝试,考生应积极适应变化,以更全面的准备迎接考核。无论形式如何调整,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稳定的临场表现始终是核心竞争力,祝各位考生在艺考之路上取得优异成绩!